
公 告
1、 我集团公司于2013年12月28日与盘锦市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“清华园C地块住宅和顺安假日酒店工程”项目所签订的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》,因建设方主体变更,该合同废止。
2、 我集团公司就承揽盘锦市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“清华园C地块住宅和顺安假日酒店工程”,为 张福忠 所签发的编号为 “2013RSD-SQ-288”法人委托书,因合同作废,该法人委托书同时废止。
特此公告
北京市日盛达建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
2014年4月8日